【稅務會計】企業稅務會計實務系列講習班(24小時)
會計收支處理及成本制度解析(四大精選重點課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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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課程開放 可單選●
【講座一】收入與各種費用之標準合法憑證及會計帳務處理(講座日期:4/13,週一)
一、營業收入之查核
1.一般銷售型態:內銷與外銷銷貨收入
2.銷售勞務收入
3.三(多)角貿易
4.委託代銷
5.銷貨退回與折讓
二、職工福利
1.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申報所得稅時費用列支標準
2.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申報所得稅時費用列支標準
3.關係企業職工福利金
4.職工福利會計處理
5.職工福利委員會課稅標準
三、租金支出
1.營業租賃與融資租賃之判斷
2.租金支出之扣繳及憑證
3.押金或保證金設算租金
4.無償借用及典借使用財產處理
5.視同租金
6.租金之會計處理
四、文具用品
1.合法憑證
2.會計帳務處理
五、差旅費
1.國內/外出差旅費列支標準
2.大陸出差旅費列支標準
3.外籍人員旅費列支標準
六、運費
1.合法憑證
2.會計處理
七、油電費
1.油費
2.電話費
3.電話裝置費及保證金
4.電報、電傳打字機費、傳真機及網際網路使用費
八、修繕費
1.資本支出與收益支出劃分標準
2.修繕費會計處理
九、雜項購置
1.項目
2.合法憑證
【講座二】薪資支出/退休金提撥/健保費(一般及二代健保) (講座日期:4/20,週一)
壹、薪資支出
一、薪資認列標準
二、盈餘分配之董監事酬勞及員工紅利
三、薪資扣繳之規定
1.薪資受領人為居住者
2.薪資受領人為非居住者
四、個人支領加班費免納所得稅標準
五、申報薪資費用與扣繳申報之調節
六、員工旅遊
七、薪資之會計處理
貳、退休金提撥
一、現行職工退休金制度
二、提列職工退休金準備(不適用勞基法/有制訂職工退休辦法)
三、設立獨立職工退休基金(不適用勞基法/有提列職工退休基金)
四、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(適用勞基法/繼續延用舊制)
五、提繳勞工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(適用勞基法/採用新制)
參、健保費之扣費規定
一、一般保費
1.雇主負擔 2.員工負擔
二、補充(二代)健保費
1.雇主負擔 2.員工負擔
【講座三】成本制度之設計/成本流程/成本查核(講座日期:4/27,週一)
一、建立成本制度
1.成本衡量制度
2.成本累積制度
3.成本分攤制度
二、成本流程
1.所得稅法施行細則之規定
2.商業會計法之規定
3.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之使用
三、成本報表編製應注意事項
四、製成品耗用原料成本之認定
1.核實認定
2.以財政部所訂之「各該業通常水準」認定
五、直接人工及製造費用
六、成本查核之重點分析
七、成本查核之個案分析
【講座四】銷貨成本之計算方法及進/銷/存貨之會計處理 (講座日期:5/4,週一)
一、銷貨成本認列要件
二、進貨(料)成本之調整
三、原料耗用成本之調整
四、期未存貨之調整
1.存貨數量之調整
2.原料超耗調整轉列期未存貨
五、進料成本
1.成本之認定
2.原始憑證
六、期未存貨之申報
1.盤存制度
2.流轉制度
七、期初存貨、存料、在製品、製成品及副產品
1.上年度已辦理結算申報,已查帳核定
2.上年度已辦理結算申報,尚未查帳核定
3.上年度未依法申報
4.年度中途設帳
5.上年度已申報,依查得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所得者
◆授予證明:
1.講習期滿,缺席未達1/3者,由本院頒給「企業稅務會計實務系列講習班-會計收支處理及成本制度解析」結業證明。2.單選講座期滿,缺席未達1/3者,由本院頒給實際參與講座之結業證明。
●單(任)選費用說明:
(1)18小時$6,500 (2)12小時$4,500 (3)6小時$3,000
●若欲單(任)選講座者,請於報名備註註明即可,本院會再去電與您確認!'